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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送垃圾邮件应视为侵权

2001-02-1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据统计,我国现有2250万网民,用户平均每天收到的邮件数为16.82个,如果以每个网民每月为垃圾邮件付出一元的上网费用算,一年下来,中国网民就要被垃圾邮件耗费上亿元的费用。中国电信此前出台了反垃圾邮件的规定,但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并未得到缓解和遏止。业内人士认为,除在技术上投入外,在法律上将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定义为侵权实为必要。

(《质量时报》2001.2.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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